为了让自己活下来的最後谈判筹码。关於nV警官的「独自行动」,试想在所有线索指向某个对象时,警察实在没有理由不接近对方。
另外则是nV警官独自行动下遵循的「正义」,我相信在对方心中这词应该有别於世俗的普遍认知。
只是我不认为那是基於私人对於公权力不信任下的私刑,反而是有着这样的信仰下的肃清。
这里我必须声明,为人
事仍得建立在绝大多数的普世价值跟法律之下,所谓的「必要之恶」乃至於私刑,其实都和前两者的崩坏脱不了关系。假如跟踪自己的人是一群警察,就算你是犯人,也不会是用「单数」来形容吧?肯定有更多贴切的用词。
可是,对方又是从哪里得知了男
曾经来找过我呢?这里我还是又忍不住对这本怪奇笔记心生怨怼。人的可怕往往不亚於鬼神,这是普世认知,也是世俗的崩坏。
至於男
带来的「凿
鬼」故事,经过考量,我还是把那纪录了故事内容的纸页给撕下来销毁了。如此一来,除了我之外的人就不会读到那篇故事。除非《搔耳》有防止内容被抹消掉的能力。他无疑也是《搔耳》诱导而来的可怜人,结果就变成我帮不了他、他也杀不了我的微妙状态。该说这是《搔耳》保护主人的机制吗?这
我现在不想谈论。当然过程中也可能是两人发生扭打,但无论如何,nV警官不会遗漏扭打过程会留下的痕迹,并将屋
营造成密室。也因为曾耳闻对方的作风,揣测
自己恐怕要被
理掉的结论。因为这只会使我更容易联想到他就是「第一名凿
鬼」,另外我也可能就此没了X命;不
是Si在他还是nV警官手上。正是基於前述的理由,nV警官决定化
成「第二名凿
鬼」且顺利的将真凶给
理掉了。只是我也不禁思考,或许《搔耳》带来的故事不光只有玄怪一类,其中亦涵盖人心的恐怖吧?
至於Si者住家内外是否有什麽监视
影像就不得而知了。考虑到日後我可能还会被对方「关注」一阵
,我想就打消去现场确认的想法吧!但如果假设密室为真,至少我住家附近是没有监视
的。男
会这麽想,除了传闻也跟nV警官连日来的行为有关吧?想想现在的新闻媒T只要嗅到血腥味,那阵
便会不断
现类似的爆料、内幕、追踪等系列报导,不难想像公众人
如何活得胆战心惊。这样的认知其实与她的职业毫无冲突。实际上,对於「正义」的解读也早不同过往的单一
意,综括而论,正义是被涵盖在社会秩序面向中的。过程中两人可能是勉
和颜悦sE,而因应最坏的打算,男
一开始就把凶
带在
上。完全没底。
估计这也只是我一时突发奇想的想像力大开,又或者是基於自保本能的cH0U丝剥茧。它可能是第一次,我也希望它是最後一次,我的脑袋瓜这麽灵光仅此一次也说不定。
在知
警界令人闻风丧胆、极其崇拜秩序信仰,曾经无情开铡或
理掉不少同僚的人
准备对自己
手,那麽避免被抓到把柄与接
绝对是必要的。可是在这
情况下他也没办法阻止警方上门调查,因而让nV警官顺利
到屋内。另外基於他本就是罪犯情况下,他也不能直接表明那个人的
分,因而留下像是有说却没说的「故事」。反正我的人生已经够诡异莫名了,还真期望不要再惹祸上
会b较好。对於密室,以我这颗不算聪慧的脑袋,
多也只能想像
最老
也最简单的手法了。既然有底却说不
对方是谁,基於男
为真凶这一
去推断的话,就会得
他知
追着他的人的
分,但是不知
那个人何姓何名这层推想。以上就是我基於「莫非」假想下的推理。当然我也只能就有限的线索去
有限的推敲,绝非什麽安乐椅侦探一辈。从知

分,却不知
对方何姓何名,这里也可认定男
曾听闻nV警官的传闻,实际上并不知
这个人的姓名。当然这里并没有要继续探讨社会学与
德学。简单来讲,为了让这个国家与社会能持续运作,就算是「必要之恶」有时也得实行。
我猜测,在推敲
真凶是男
後,nV警官估计没有及时上报,就这样开始自己独自追踪男
,只为了贯彻自己认知下的「正义」的行动。鉴於男
最後找上我的时候指
对方只有一人,那几乎也能确认他清楚只只有那名nV警盯上自己。但如果密室为真,最老
也最简单的手法就是nV警官离开前先以对方的钥匙锁上大门,等到招来的警方破门而
後,再趁他人不注意把钥匙放到某
,随後再
合会被信任的说词,来完成後设密室。首先是nV警官考虑自己先行到男
住家应该会被监视
捕捉到,回报给单位的第一手讯息指
自己
内劝说未果,也来不及阻止对方自杀的情况,只是这里就无法构成现场密室,当然也不排除那是警方的对外说法。尽
我很清楚只要跟《搔耳》扯上就不会真的如愿。考虑到男
作为前警务人员对於警界威权与形象的伤害,又或是这之中有什麽更大的丑闻必须先一步杀人灭
。尽
男
现在已经不是警察了,但其
分肯定还是会牵连到警界必须
通盘X的挞伐声浪。相信男
来到古蝉坊的时候早方寸大
。既然他都已经用这
方式讲
故事,那自然也不可能说明自己为什麽会惧怕那个人。如今透过nV警官既然知
男
就是凿
鬼事件的凶手,便能更容易推理
那一直追着他,想要
理掉他的人,同是警方的人。我想我应该不至於Si在nV警官手上,毕竟在她杀Si男
的时候,「凿
鬼」就已经消失了。当下,
知自己可能活不过当天的男
决定放手一搏,丢
了自己知
某个内幕作为恫吓,尽
知
对方不太可能跟自己合作,但至少也能争取到逃脱时间。这里算是呼应了nV警官提到男
作为前警察且愤世嫉俗的个X。随後趁着对方稍有松懈男

手攻击,岂料却被反过来杀害,还将现场布置成自杀的样态。我猜,她所认知的正义即是「社会的秩序」。